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66 达厦

  66 达厦 (第1/2页)
  
  教堂里面按照林义龙的要求,烧得暖暖的。
  
  一个上了年纪穿着黑色教袍的神甫首先念诵了一段经文,大意是让圣灵在洗礼过程中驱散所有邪恶,并祈求受洗者不受邪恶的影响控制;念完经文后,拿起点燃了的蜡烛在娜塔莎面前划了三个十字,以求圣灵保佑。这一步骤完成后,作为教母的耶昂太太玛利亚抱着谭雅面向西面——太阳落山的方向,吹熄了蜡烛,以示拒绝黑暗。“拒绝黑暗”的礼数完成,谭雅和外祖母再次面向迎接旭日的东面,宣布接受耶稣为救主,接受神、教廷和救赎。
  
  这仅仅是受洗仪式开始步骤。
  
  仪式开始时祷文和经文的诵读完成后,神甫用准备好一些橄榄油在谭雅的头上涂抹着,示意与神的关系重连。然后就是正式的洗礼,谭雅被自己的外婆全身浸入了水里三次,在“圣父圣子圣灵的注视”下,再次获得祝福。然而新生儿并未这样穿上全白的衣服,只见谭雅那仍然湿润的身体上被神甫手涂满圣油,这才算完成洗礼中的了“洗”这个字。神甫随后很仔细也很迅速地擦干谭雅的身体,拿出了一个小剪刀,从谭雅的头上剃了一小撮胎毛——以示全身心的奉献。站在一旁的耶昂太太这时拿出一个准备好小戒指,放在谭雅的襁褓边;神甫则拿出了一个小金属的拜占庭十字,作为教徽和信仰证明。
  
  现在,擦得干干净净的谭雅可以穿上洁白的裙子,被接纳进正教,成为了一个小教徒。
  
  娜塔莎的洗礼与谭雅的过程是一模一样的,几乎一点区别都没有。
  
  林义龙一家在一旁有些紧张地看着谭雅和娜塔莎的施洗仪式的。当看到耶昂姐妹的妈妈把两个孩子整个浸入到水中哇哇大哭时,林义龙差点直接上前要求仪式停止;可转念一想,孩子能哭出来没窒息也是好事,就放任耶昂一家和教士便宜从事了。
  
  有惊无险地,洗礼仪式在一片祝福声中结束了。
  
  礼毕之后,耶昂先生为神甫和一旁协助的修女赠送了大概三万卢布的感谢礼,此外又向神甫捐赠了5万卢布给教堂用于布施穷人,然后就带着所有人离开了教堂。
  
  当值神甫对坐在教堂长凳的林家三人想说点什么,林义龙估摸着大概与信仰宣传有关。他虽然相信有神,可也仅此罢了,没办法去信仰任何一个教义——对他来说,神可以是佛,可以是主,可以是安拉,也可以是其他的任何什么。
  
  此外,需要说明的是,这几个神职人员也是从市区里到这里短暂居住的。达厦(да́ча)不意味着长久居住的地方:按照现实使用的定义,假如林义龙仍然在伦敦工作,把河岸街住所当成主要住所的话,他在萨里郡乡下购置周末小房子才能算是达厦,而不是离伦敦非常遥远的布莱肯林场。达厦具备度假别墅的性质更纯粹一些,意义更接近buitenplaats(荷兰的夏居),而不是Ansitz(阿尔卑的居住小屋),而且必然在大城市附近。城市里的神职人员也有时会在周日跑到城外来,与当地的乡村的教堂一起进行周日服务。
  
  
  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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